各单位:
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,现就今年“五一”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“五一”放假时间为:4月29日至5月1日,共3天。其中,5月1日(星期二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)为法定节假日,4月28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上课,公休调到4月30日(星期一),4月29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根据学校教学安排,4月28日(星期六)上4月30日(星期一)的课程。假期内所缺课时学校不再安排统一补课,需要补课的由学院自行安排,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二、各学院(部)、员工处、研究生处等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离校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,回家探亲及外出旅游的同学须向所在学院(部)请假。
三、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切实落实各项防火、防水、防盗等措施,杜绝事故发生。需要值班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人员值班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。
四、自5月2日起,执行夏季作息时间,上午8:00——12:00,下午14:30——18:00。
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